经纪人违法案例
摘要:经纪人违法案例机构监管情况通报(2009年第10期,总第12期)证监会机构监管部2009年9月4日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切实防范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期,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和证券经纪人,下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事件时有发生。证券从业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我会相关规定,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引发客户投诉甚至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了证券公司的声誉和行业形象。现将近期查实和处理有关案例情况通报如下:案例一、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营业部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买卖证券,造成亏损,引发投诉。2008年3月,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营业部客户经理任某(公司正式员工,有证券从业资格)与客户吴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吴某出资23万元,全权委托任某操作,任某负责本金安全,若发生亏损,由任某承担损失;若账户盈利,任某收取盈利部分的85%作为回报,委托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共同对此事进行密,不得告诉营业部及任何人。营业部对客户吴某进行电话回访时,吴某隐瞒了这一情况。2009年3月协议到期时,吴某账户共亏损12.1万元。吴某与任某就亏损补偿问题协商未果后,投诉致监管部门。目前,华西证券解除与任某的劳动合同,对任某所在团队的区域经理、公司零售业务部经理、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及合规负责人进行了处罚。案例二、中银国际成都人民中路营业部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引发诉讼和上访。中银国际成都人民中路营业部从业人员蔡某(公司正式员工,无证券从业资格)于2007年12月期间私下接受客户程某指令,通过程某告知的证券交易密码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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