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摘要: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2014.02.0110:00来源:《求是》期号:2014/03作者:黄淑和字号:【大中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国资委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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