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的称呼
摘要: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Wood和Milo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name。比如说JaneBrown与Greg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Wood,而Jane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isthemiss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Jane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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