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管理制度
摘要:运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发人:财务经理收银管理办法壱.备用金管理1.收银人员上岗前(新店)要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收银备用金”,统一挂收银主管或店长?2.收银人员发生异动,原收银员和新收银员要同时到账务部办理备用金交接手续。3.收银备用金只能用于店铺销售时找零。4.其他用途的备用金,也只能专款专用,但要建立备用金台账,详细记录备用金收付情况。弐.收银规范1.收银人员在工作时不可携带现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可能产生的挪用公款现象。2.收银人员在进行收银工作时,不可擅自离开收银台,以免造成现金遗失,或引起等候顾客的不满与抱怨。3.收银人员不可任意打开收银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随意打开抽屉既会引人注目,引发不安全因素,也会使人产生对收银员营私舞弊的怀疑。4.收款时对所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及时验钞,对有疑问的钞票,应立即请求顾客更换,现金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5.各店铺收银员要建立收银营业款、提货券等相关事项的班次交接记录,并将实收现金与系统销售核对一致,当场清点现金,交接班时双方签名确认,视为交接完成。6.收银时出现短款,由当班收银员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7.收银员在录入元盛系统时,必须将现金、刷卡及现金券金额分开录入,如刷卡误录现金,部分相应的刷卡手续费由输单人员承担。8.店铺在做销售时不准跨期、拼单、毁单,所有销售在发生时必须全部录入系统,不得将小票留滞以后工作日确认销售。一旦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及该店店长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9.收银人员不得私自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一经发现同时处以店长和收银员套取金额的两倍罚款,并追究相应人员的管理责任(区店或收银主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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