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政策
摘要:一、贷款贴息政策(一)适用范围1.由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诚实信用的大学生,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实现创业,并取得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2.企业指在蒲江县注册,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吸纳员工总人数30%以上大学生就业的创业型企业。3.直接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工商类和农业类项目。4.工商类项目是指国家鼓励的各类自主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的项目(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网吧、酒吧等行业外)。5.农业类项目是指在农村集体产权上从事种养殖业,有必要的场所设施,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流转协议。生猪养殖存栏须100头以上并有环保部门证明文件;养鱼面积8亩以上并具备一定养殖数量;养鸡、鸭等家禽家畜数量800只以上;种植猕猴桃面积10亩以上;其它经县农发主管部门确认的项目。(二)贷款贴息额度1.按2010年1月起获得的新增贷款,给予吸纳大学生人数每人不超过5万元贷款的贴息。2.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70%,享受其它贴息政策的,不再重复申报。(三)贷款贴息期限: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3年。(四)受理单位: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项目评审小组办公室(蒲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郑薇,电话:88555995。(五)申请时间:每年6月25日至7月25日、12月25日至次年1月25日。(六)申请材料:蒲江县大学生创业贴息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的《借款合同》复印件、结息凭据、大学生高校学历证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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