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课业负担的意见
摘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努力办适合的教育,促进全省中小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现对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定如下。一、招生管理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划定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择校要求强烈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公办学校“多校划片”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2.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零择班”。各地各校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实现学生阳光随机分班,在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下,以学生报名顺序等为依照,一次性进行现场分班、匹配师生、公布结果。原则上不举行分班考试,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凡举办跨市招收学生的各类班均须当年报省教育厅审批。完善和依托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市、县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并可用小学素质报告单作为实施招生的依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5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08-30 23:27:0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