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布棉纱加工合同4.19
摘要: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JHT-GNG-140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嘉兴市恒通纺织品有限公司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高安市新街牛根棉纺厂签订地址:嘉兴市签订时间:2014年4月19日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棉纱、棉布,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一、加工产品范畴1、甲方外发四级皮棉135.87吨,用于加工纺纱。2、加工成品品名:棉纱、棉布。3、加工成品规格: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规格(注:此批货为布幅宽3.8米的双斜纹棉布)。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二、加工费用棉纱加工费按2000元/吨,棉布加工费每米按0.8元。三、加工环节1、甲方负责提供皮棉,按国家四级皮棉标准执行;如皮棉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拒收,乙方负责电、工时费。2、纺纱材料损耗率不得高于1.2%,棉纱产量约为108.67吨。3、加工生产产出比例不得低于5.1公斤/米,成品棉布约为210000米。四、交货情况:分批交货批次第一批第二批合计加工数量交货日期144463米2014年5月20日前全部尾货2014年5月31日前210000米±5%五、结算方式:甲方于最后一批货交货后30天内结清加工费(根据生产及损耗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计算加工费)。甲方付款后10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六、现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信守合同,保证质量,长期合作。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委托方(甲方)签章:嘉兴市恒通纺织品有限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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