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摘要:5.物资验收、入库、存储管理5.1入库验收管理:入库物资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进行数量及质量验收。5.1.1质量验收5.1.1.1凡保管员可以进行外观检查的,由保管员进行外观质量验收。5.1.1.2主要原料和辅料需经化学分析、物理试验才能确定内在质量的,由质量检验部进行分析检验,检验按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5.1.1.3大型设备、高中压压力容器、精密仪表仪器,(换热器、塔、机泵、罐、外协非标设备、压力变送器、调节阀等)由物资供应部组织质量责任部门及使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委托公司外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5.1.1.4贵重物资以及易燃易爆(主要原料丙烯、环丙、环乙、丁醇、乙醇、甲醇等)物资应在有安全防范措施条件下,由安全管理部门参与、物资供应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质量验收。5.1.2数量验收5.1.2.1入库必须凭证点数或检尺、过磅,数量验收不允许目测估算。5.1.2.2设备、车辆应根据合同和装箱单,对随机物品、工器具、备品件、副机、附件进行检查。5.1.3物资入库时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时,仓库保管人员及有关验收人员必须做好记录,查明原因或及时反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最迟不能超过十五天。若发生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我公司损失的情况,要追究责任人员经济责任。5.1.3.1查明属于供货单位的责任,由验收人员提供验收记录及有关凭证,交物资供应部采购员与供货方联系处理。5.1.3.2查明属于承运单位的责任,应由物资供应部物流管理员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和处理方案。5.1.3.3属于自然损耗,在未超过允许损耗范围的情况下,按实际数量入库。其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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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08-26 23:20:19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