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行李相关规定
摘要:航空行李相关规定一、托运行李一般规定(一)托运行李定义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国航负责照管和运输,并拴挂行李识别标签的行李。(二)托运行李限额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国际运输的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32千克,如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的行李必须符合达到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超过免费托运行李限额的托运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费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超过最大体积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应作为货物运输。(三)托运行李包装托运行李应进行适当包装和固定,以保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载和运输。托运行李的包装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应锁好,避免遭窃。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个。3.额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运行李包。4.竹制编织筐、网袋、绳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缠绕于行李四周。5.乘客姓名、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在行李包内侧和外侧写明。(四)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基于安全理由,为了您的托运行李顺利成行,请不要将含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备用锂电池及移动电源(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内。下列物品不适合运输:由于物品的危险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者性质,或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锂电池等物品。(五)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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