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规章制度
摘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xxxx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的xxxx小区等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监理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和有关行业规定,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中所指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程施工的土木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及生活设施等与施工活动有关的经建设单位批准占用的施工现场。一切与本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应挂牌上岗,否则项目监理可按下列条款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1、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1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带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50元。2、穿拖鞋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责令停止其作业并处罚100元。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罚款50元,并停止其特种作业。第二条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塔吊等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如违章使用每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自负。第三条施工人员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在危险环境强行作业,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施工单位50元。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危险环境下作业,或发现工人在危险环境下作业管理人员未予制止的,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施工企业100元。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四条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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