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ST猴王
摘要:案例2ST猴王——为圈钱而生,为圈钱而死ST猴王——一个被大股东拖向绝境的典型。在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三分开”的过程中,其黑暗内幕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留给股民及社会公众无尽的思索……案例介绍猴王焊接公司,1992年8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1993年11月18日在原有国家股4256万股法人股2915万股、职工股1075万股的基础上,新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1993年11月30日“猴王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兼营金属制品、通用机械、化工原料三级房地产开发、日用百货销售等。1997年猴王集团成为猴王股份的第一大股东。2000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申请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猴王集团及猴王A的黑暗内幕渐渐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一、猴王A涉嫌的会计造假(一)编造虚假利润ST猴王历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994—1996年3年的炒股收益高达5200万元。然而审计发现这期间包括ST猴王在内的猴王集团炒股大军分别在宜昌、深圳、武汉等地开设136个账户、动用10亿元巨款,炒股亏损2.896亿元,向证券公司透支欠款2.24亿元,共计损失5.136亿元。ST猴王作出的5200万元炒股利润显然是为了保证净资产收益率而作秀。(二)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1.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虚构利润。1999年报称:“根据本公司与猴王集团公司1998年3月20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从1998年1月1日起,本公司将11个子公司即猴王焊接公司重庆电焊条厂、猴王焊接公司芜湖电焊条长、上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5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08-14 23:37:0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