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经费请示
摘要:沁蜂协字〔2017〕8号沁水县蜂业协会关于解决蜂业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经费的请示县政府并侯县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依靠产业带动精准扶贫等有关文件精神,沁水县蜂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社会服务职能,积极为我县养蜂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全面、高效技术服务,使我县成为名副其实的三晋养蜂第一县、中国蜜蜂之乡、全国最大的成熟蜜生产基地等,特别是2017年带动全县70余户贫困户发展养蜂产业,户均养蜂收入万元以上,为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新途径。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会向农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全部实行免费,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会员会费。为了进一步为我县养蜂产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我县养蜂产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我会特申请县政府解决协会以下几方面产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费。一、养蜂科技推广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沁水蜂蜜地理商标注册、无公害、绿色、有机蜂产品申报等品牌建设等经费20万元。二、蜂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管理体系建设经费30万元。三、蜂产品及蜜蜂文化展示展览厅建设经费20万元以上共计70万元,恳请县政府给与解决为盼。特此请示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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