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制度
摘要:郧县中小学专职保安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草拟)为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维持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保安岗位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一、保安职责(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各自的岗位职责,熟悉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学校有3名以上保安人员的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三)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做到门开人在。协助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检查学生接送卡,并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上课斯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四)落实校园周边50米内安全巡视,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注意发现有可疑人员可能对学生进行的各种侵害;及时劝阻并注意观察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对不能制止应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的行为,可以使用防卫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五)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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