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残疾人劳动就业
摘要: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残疾人劳动就业主讲周凯中国残联教就部就业扶贫处第一节概述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具有主导作用。《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1三、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我国残疾人就业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法规政策日趋完善,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多元化的就业格局初步形成。但是,残疾人就业规模不大、就业层次较低、就业稳定性差的总体形势没有根本改变,歧视和侵犯残疾人就业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残疾人状况监测和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全国城镇就业年龄段近半数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未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残疾人就业将面临更多的问题和困难。据统计,我国残疾人已超过8500万,其中就业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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