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租赁合同
摘要:欢迎阅读交通车辆租赁合同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地址: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顺利实施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合同双方就本合同交通车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相关情况已经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考察,愿意将所属交通车辆租赁给甲方用于本项目施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前提下,特签订交通车辆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1租赁设备甲方需租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新详见下表《租赁机械设备明细表》。甲方承租乙方的械设备如下:租赁机械设备明细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数量/台皮卡22.12.2344.155.15.2678中兴2005.03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2009年11月26日到退租日。甲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最终以甲方确认的机械设备退场通知为准。租赁价格租赁价格:3600元(台/月),并提供国家正式税收发票。结算方式自设备进场施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甲方开始结算租金。每月25日之前,甲方开具上一个月的租赁结算单,结算乙方上个月25号前的租金,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月制度天数按30天计算)。乙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开具国家正式税收发票办理租金结算。租赁设备的维修在租赁期间,设备出现故障,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并及时委派人员进行修复。若由于乙方设备故障原因不能工作,单月停修累计超过3天,超出部分按日租金额扣除。燃润油供给及维修费甲方只承担设备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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