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钥匙管理办法
摘要:公司钥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公司钥匙的界定公司钥匙包括公司大门、侧门、领导办公室、各办公室门(窗)、会议室、档案室、库房、车辆及所有抽屉的钥匙。第二条钥匙管理责任划定2.1公司钥匙管理统一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负责,综合办主管为公司钥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2.1.1确定一名公司钥匙管理责任人,签订“公司钥匙管理承诺书”,并指导、监督、检查其日常工作。2.1.2对公司所有钥匙统一登记备案,建立公司钥匙登记薄电子档案(见附件1),并根据领用、归还、遗失、复制情况随时更新。2.1.3对公司的各种钥匙均要留存至少一枚作为备用,备用钥匙须存放在档案室妥善保管,并随时粘贴标签。2.1.4对公司钥匙的复制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员工均不得私自复制公司钥匙。第三条特殊部位的房门钥匙经总裁批准后可责成专人单独保管,并在综合办备案。第四条公司员工因工作关系变动岗位或离职时,须将所有钥匙交综合办钥匙管理责任人点验收回。第五条钥匙出现破损时,应及时报知综合办处理,严禁私自砸撬锁具或损毁办公用具。第六条各部门如有钥匙遗失,须立即向综合主管报告。第七条公司各种(类)钥匙由各使用人保管和使用,未经综合办主管同意,不得私自交由他人保管和使用。第八条各部门使用公司钥匙后,应及时锁好门户并将钥匙交还综合办。附件1:公司钥匙管理承诺书因工作需要,我接受公司委派的钥匙管理工作,并遵循以下承诺:1、严格遵照公司钥匙管理办法的规定;2、仔细保管公司各类钥匙,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3、未经综合办主管同意,决不将公司任何钥匙随意借给他人使用;4、未经综合办主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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