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被打
摘要:民事起诉状具状人:xxx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1949年02月20日(70岁),汉族,籍贯长春双阳,农民,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黑顶村前黑顶屯,电话:xxxxxxxxxxx、。被告:xxx,男,48岁(约),汉族,籍贯长春双阳,农民,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黑顶村前黑顶屯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5200元(详见清单);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后期营养费1200元(详见清单);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护理费3200.00元(详见清单);四、赔偿原告陪护人员食宿费2800.00元(详见清单);五、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0.00元(详见清单);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交通费1360.00元(详见清单);七、赔偿原告及家人误工费27300元(详见清单);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2月6日xxx因家中大鹅丢失,在上路寻找时向赵启臣家看了看,不料赵启臣大骂后大打出手,xxx被打倒(警方通过监控获得),而后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报案,石溪派出所随即做出处理,指挥将伤者xxx送至医院治疗,被打后我报了警且焦村派出所也到场查看了情况,有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证明我被他殴打并且受伤;有医院的检查结果可以证明我的具体受伤情况。我想有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他的所作所为。综上所诉,被告人张龙的确侵犯了原告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且证据确凿,事实明确。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依法确认被告的加害行为,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责任。此致敬礼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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