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婚姻篇
摘要:以案说法—婚姻法上篇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颁布实施。为了婚姻法能与时俱进,婚姻法一直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不断的修改和完善。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案例的方式让大家了解婚姻法。李某(男)与张某(女)通过自由恋爱于2005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2006年1月出生)。自2006年起,李某沾染赌钱恶习,为此夫妻关系日渐紧张。2007年8月,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与男方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当庭表示了悔改之意,希望妻子能回心转意。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王某终日沉迷赌博。2008年1月起,女方和其子住到娘家,并打工赚钱养活儿子。2009年5月,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并要求离婚后,与儿子共同生活。而李某提出,虽然自己好赌,但夫妻的感情基础尚好,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因此仍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儿子由张某抚养,经法院调解仍各持已见。在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款三万,用于赌博。女方向某亲友借款一万元,用于儿子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在张某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儿子由谁抚养为宜?男女双方所借之款如何定性与清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不成,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本案中王某有赌博恶习,经过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诉讼后还不悔改,应认定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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