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章
摘要:安全操作规程一、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一)通用安全守则1、每个职工上班前需休息好,特别是待接夜班的电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机台操作人员,更应注意,保证睡眠充足,接班时精力充沛。上班前严禁饮酒,一经发现酒后上班,各级领导都有权立即停止其工作。2、从事各种作业,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上岗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光膀上岗从事工作。3、工作前要检查工作现场和周围环境,观察有无障碍物或其他危险情况。每人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还要做到相互关照,不要影响其他人的安全操作。4、从事各种工作,必须首先熟悉该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遇到尚未制定操作规程的设备、岗位,应首先制定出规程或采取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行工作。5、各种机器设备开动之前,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充分的检查和准备,否则,不得开车投入运行。(1)运转部份润滑良好,转动灵活,皮带松紧适度,有油标、油限的,油量要适中。(2)手柄、旋轮各部件要处于正常位置。螺丝、键、销等连接件稳固可靠,各部无损害。(3)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含音响、信号、指示标志等)应齐全、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安全防护装置。(4)机器设备上不准存放工具、工件和其他物品,各运动部分及附近不得有障碍物。(5)各专项规程、制度中规定的检查、准备项目。6、各种机器设备均由班组长以上的各级生产指挥者指定的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不符合此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开机操作。7、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在一台机器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关领导明确主、付手;各人员之间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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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06-26 23:33:5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