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创建流程
摘要:特色小镇通用创建流程如下:第一步:自愿申报1.创建方案(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2.概念性规划第二步:分批审核1.初审(省/市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2.会议审查(省/市主管部门会议审查)3.审定公布(省政府审定后分批公布创建名单)第三步:年度考核1.制定《省/市特色小城镇考核细则》2.兑现扶持政策《考核合格》3.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公布)4.退出机制(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第四步:考核验收1.制定《省/市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2.组织验收(省/市主管部门)3.认定为省/市级特色小城镇(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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