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档 公共基础知识:刑罚之刑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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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佛山中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刑罚之刑罚论【考点背景】刑罚的制度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基础考点,该知识多半是以记忆类的题目进行考察的。考官在考试中既有单独考察考生对本知识的记忆程度的题目,也有和其他知识相结合综合考察学生对于犯罪论刑罚论的把握的题目,所以这一章的学习建议以记忆为主,和其他知识相结合进行巩固。【考点结构】(1)什么是刑罚?所谓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也就是指违反了刑法后,根据法律要受到的惩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2)主刑有什么?主刑是指主要适用的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也就是说五个主刑只能选择其一而不能同时进行多项选择。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最轻的主刑,一般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由社区矫正机关负责监督和看管。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一般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属于短期自由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适用范围最广,六个月到十五年。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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