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规定13
摘要:浙江****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文件名称:1.目合同管理规定文件编号:HF/QD-13-XS版次:B/0页次:第1页共2页发行日期:2004年2月15日的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双方履行合同的经济责任和风险,确保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合同的管理3职责3.1销售部负责合同的签订、管理。3.2销售部负责已履行合同的存档、保管。4工作程序4.1合同的签订与生效4.1.1销售部应掌握市场及顾客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意向,采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同顾客洽谈业务(必要时可会同研发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抓紧时机接受并进行合同的草签工作。4.1.2对于顾客的电话、传真、信函、订单,销售部应指定专人保管、作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销售部长汇报。4.1.3所有草签合同、订单(包括口头电话、订单)应确认后,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4.1.4评审通过后,可签订正式合同。重要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交货运输方式、包装要求、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仲裁方式等条款。4.1.5合同书写应字迹清晰、用词准确、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解。4.1.6正式合同应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后生效。4.1.7合同章应专人保管,销售人员不准带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外出。4.2合同的管理4.2.1有效合同或订单应填写《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台帐》。4.2.2正式合同属公司机密,应妥善保存,随同顾客往来函、电、图表、存入用户档案。4.2.3正式合同签订后应纳入公司正常生产管理,销售部应检查、督促、记录合同完成情况。制文:审核:核准: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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