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仁慈-还是霸王
摘要:是仁慈,还是霸王?听说有家超市靠罚款获利百万?震惊!8月8日,据知情人曝光,江苏省某大润发超市对待小偷自有“妙计”:发现小偷后故意放任,等人出门再抓回去扣押在传说中的“稽核室”,也不报警,而是摸清其支付能力,确定赔偿数额后以通知学校家属单位和报警等方式威胁,胁迫其签订“和解协议书”赔偿10-20倍的价款。对大润发的这波操作,小编只能说一句:服气!一个大型连锁超市,不好好卖东西,摇身一变居然成霸王了?“稽核室”里面那位大哥审人的时候是不是还得说“此超市我开,此货归我卖,要想从此溜,留下买身财”?从知情者po出的账单可以看到有人曾因偷五件衣服被大润发罚款9000元,这金额之高不免让人觉得大润发此举有私自获利的“强盗”之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小编不以为然的同时,也有一大波网友持支持意见,他们认为小偷本来被罚钱就活该,大润发既惩罚了小偷,又挽回了自己的损失,还大发慈悲给小偷免了牢狱之灾,简直一举三得!大润发的行为,究竟是仁慈,还是霸王?我们就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裁判的。民法:这个《和解协议》,我看不OK。啥?!人小偷可是自愿签下《和解协议》的,这还能有反转余地?当然有。扪心自问,这些小偷难道是真的自愿给这些高额的赔偿金吗?不,他们只是基于对大润发提出的“通知学校家属单位和警察来领人”的恐惧才签下《和解协议》。最高院在《民通意见》64条中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大润发的这种行为无疑就是以公民的名誉为要挟的胁迫行为。这样事情就很简单了,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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